各部門、各學院:
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2019-2021年度)的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将涉及我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内具有固定場所和設施條件,能夠承擔社科知識的普及、宣傳、培訓,并具有較強示範作用的場所。申報對象包括:
(一)文化事業場館(包括圖書館、博物院(館)、美術館、紀念館、文化館(站)、文藝演出場館等);
(二)教育場所(高等院校、有關培訓基地等);
(三)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四)其他有條件向公衆宣傳、展示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具備社會科學傳播、普及、教育示範功能的部門和機構(包括城鎮社區、農村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二、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社科普及基地所在單位領導高度重視、關心社科普及工作,有創建工作方案、中長期工作計劃及制度措施保障,能積極參與全省、全市“社科普及宣傳周”等大型社科普及活動;
(二)所從事的業務具有明确的社科普及内容,能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面向公衆有效開展群衆性、社會性、經常性社科普及活動,并能在當地社科普及活動中發揮示範作用;
(三)申報單位有較為完備的社科普及工作手段,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宣傳展示功能、教育傳播陣地,有專兼職相結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願者隊伍;
(四)申報單位有自建能力和實現多渠道籌措社科普及活動經費的條件,有必要的專項資金保障。
三、申報程序
1.按照《江蘇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申報表》(見附件1)和《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評估表》(見附件2)。其中,2017年認定的40家市級社科普及基地,需同時提供用于說明“自評”得分的有關文件、資料、照片等證明材料,逾期未參與新一輪認定的,原認定資格自動失效。其他新申報的單位和部門酌情提供證明材料。
2.市社科聯負責上報材料的核查和綜合評估,并組織實地考核,堅持“好中選優”原則,提出考核評審意見,報請市社科聯黨組審批認定。
3.被評為“徐州市社科普及基地(2019-2021年度)”的,将由市社科聯命名授牌、統一管理,并進行業務指導。
四、申報時間
請以部門為單位于2019年5月21日前将申報紙質材料一式四份報送科研處,同時将相關電子材料發至shl@xzit.edu.cn。
聯系人:孫歡樂、仇琛,聯系電話:83107121、83105040。
附件:
科研處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