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度省教育廳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王慧君發布時間:2014-03-12浏覽次數:302

各部門、各學院:

  2014年度江蘇省教育廳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範圍和條件

  (一)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研究必須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立足中國國情,體現江蘇特色,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借鑒與創新相結合,突出研究成果的實踐應用價值與學術創新價值。

  (二)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主要面向我校具有省重點建設學科依托的相關研究人員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跨部門開展集體攻關。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最多不超過3年。

  (三)2014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

  圍繞重大項目選題和應用類的重點項目選題開展的研究,須提交調查研究報告、政策咨詢報告和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圍繞相關學科領域重要理論與學術前沿問題開展研究的重點項目,須提交調查研究報告和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所有項目的研究必須開展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并在中期檢查時報送有份量、有深度、有價值的調查研究報告。

  (四)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人須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學術造詣和實踐經驗,學風優良,責任心強,是課題研究的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稱),其所在學科是省重點建設學科,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54年1月1日後出生)。每人限報1項,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不得兼報。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

  1. 在研的國家級、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複申報。

  2. 在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基地重大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 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計劃要求參加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的人員不得申報。

  (六)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實行論證申報、專家評審、批準立項、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制度。批準立項的重大項目資助額度一般每項不超過20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10萬元,分别于批準立項時撥付批準經費的60%,通過中期檢查後撥付30%,結項驗收後撥付10%。

  二、申報安排

  請相關單位将申報材料《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申請書》一式四份于3月20日前報送至科研處,同時将申請書、一覽表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kyc@xzit.edu.cn。紙質申報材料數量與内容必須與電子版一緻。

  聯系人:仇琛、張萌萌,聯系電話:0516-83105040、83689872。

  附件:省教育廳重大重點項目申報相關附件


科研處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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