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蘇教社政函〔2016〕1号通知,2016年度省教育廳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已經開始申報,現将我校申報推薦工作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别
2016年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共3類:
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
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含資助項目和指導項目);
3.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專題研究項目(含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
二、申報範圍和研究周期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是指緊密圍繞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與重大需求,或相關學科領域重要理論與學術問題、重要文獻資料研究整理的研究項目,實行按選題指南申報。2016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1。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由申報人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個人學術基礎,從下列學科範圍中自主确定研究選題:(1)馬克思主義;(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曆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台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
3.高校哲學社會科學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論與實踐創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針對性、實效性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學化水平為主要内容。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以推進高校外語學科建設和教育教學模式創新為主要内容,實行按選題指南申報。2016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2。
4.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為2-3年,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
三、申報資格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人須為省内高校在職在崗的教學科研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學術道德,在申報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獨立開展和組織研究工作。
各類項目的具體申報人資格要求為: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面向全省高校開放,申報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56年1月1日後出生),能夠實際擔任項目研究的組織者和指導者;重大項目的申報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重點項目申報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人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中級、副高級職稱,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後出生)。
為加強對中青年學術骨幹的扶持與培養,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申報。
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人必須為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員,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學生管理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專職輔導員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人必須為一線從事外國語教學的教師。
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蘇高校外國語教學研究會提供專題研究經費,面向全省高校開放;其他基金資助項目和資助類專題研究項目僅向省屬普通高校開放(部委屬高校、市縣屬高校、民辦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高校、成人高校及獨立學院不能申報);基金指導項目和學校自籌經費資助類思政專題研究項目面向省内所有承諾給予經費資助的高校開放。
3.各項目申報人可獨立申報,也可牽頭組成項目組申報。重大項目與重點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8人,基金項目和專題研究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4人。項目組成員均須實際參加項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員在項目申請結項時不得列為項目組成員。
每人作為項目申報人限申報1項,以課題組成員身份最多同時參加2個項目的研究工作。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基金項目及專題研究項目不得跨類兼報;申報基金資助項目、資助類專題研究項目的,可同時選擇兼報基金指導項目、自籌經費類專題研究項目(高校不承諾給予經費資助的除外)。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申報:
(1)在研的國家級、省部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複申報。
(2)在研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在近3年因各種原因被作撤項處理的國家級、省部級和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4)經查實違反學術道德和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不得申報。
(5)為鼓勵申報更高級别的研究項目,連續2次獲批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申報人暫停1 年申報。
(6)不服從組織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幹研修的人員不得申報。
四、資助經費來源和額度
1.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由省教育廳批準立項并給予經費資助,重大項目資助額度一般每項不超過15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10萬元,分别于批準立項時撥付批準經費的60%,通過中期檢查後撥付30%,結項驗收後撥付10%。
2.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金資助項目及資助類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由省教育廳批準立項并給予經費資助,原則上每項不低于1萬元。基金指導項目和自籌經費類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由省教育廳批準立項,學校給予經費資助。
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由省教育廳批準立項,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蘇省高等學校外國語教學研究會給予經費資助,原則上每項不低于1萬元。
五、申報限額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
我校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的申報限額為5項,基金項目的申報限額為30項,思想政治工作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限額為8項,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的申報限額為2項。
六、申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請各相關單位于3月7日前将申報人員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書》(附件3)及加蓋單位公章的《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一覽表》(附件4),各1份報送至科研處,學校将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遴選。
通過學校評審推薦上報的項目,申報者應進一步修訂完善課題論證,并于3月17日上午11:30前上報《申報書》一式2份、《一覽表》一式1份。同時報送《申報書》、《一覽表》電子版。聯系人:張萌萌、仇琛,聯系電話83105580、83105040,電子郵箱:skgl@xzit.edu.cn。
附件:
1.2016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和重點項目選題指南
2.2016年度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外語教學專題研究項目選題指南
科研處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