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王慧君發布時間:2015-10-26浏覽次數:195

各部門、各學院:

  2015年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

  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省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别之一,與其他類别的省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二、項目申報

  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面向全省廣大社科研究者,經由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集中申報。

  三、資助範圍

  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的學術成果,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可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博士研究生的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2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所資助的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申報成果應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申報成果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後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以及省社科基金項目的成果,不得申報。

  四、結項、資助與出版

  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後續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立項後的繼續研究經費,由項目負責人按規定自主使用并由單位财務部門管理;其餘經費待驗收合格後撥付用于出版資助并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如申報評審過程中或立項後申請人擅自出版申報成果,将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申報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并獲得立項的書稿,可繼續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如獲得立項,項目負責人可選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立項并放棄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後續經費的資助。

  五、資助經費

  2015年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

  六、申報要求

  請各單位在廣泛動員的同時,有重點地做好申報組織工作,并于2015年11月16日前将申報材料報送至科研處。材料包括:申請書一式三份,活頁一式三份,成果(書稿)三份。同時,申請書、活頁電子檔須發送至skgl@xzit.edu.cn郵箱。

  聯系人:仇琛、張萌萌,聯系電話83105040、83105580。

  附件:江蘇省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科研處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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