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蘇教科院科[2015]15号)文件相關要求,現将2015年度評選教科研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高等學校教育科研機構(以開展高等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為主要任務的教育研究機構,包括高等學校内設的教科院、教育學院、高教研究所室、以及其他承擔高教研究或評價任務的相關機構),均可參加先進集體評選。擔任教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教科研專兼職人員(兼職教科研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均可參加先進個人評選。
二、申報評選要求
實行限額申報,我校申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均不超過一個。
三、申報材料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報送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 。
1. 先進集體相關材料:《江蘇省教科研工作先進集體(普通高校)申報表》及證明單位實績的相關佐證材料,佐證材料不超過10頁,與申報表一起打印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2. 先進個人相關材料:《江蘇省教科研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及相關佐證材料,佐證材料包括:著作、論文、課題立項與結題證書、榮譽證書等,著作限報2種,論文限報5篇,課題限報2項,榮譽證書不超過5張,全部用複印件并加蓋公章,與申報表一起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所有紙質材料送至中心校區敬業樓614室,所有材料的電子版均發送至 gjyj@xzit.edu.cn。
截止時間:2015年11月27日。
聯系人:唐華 聯系電話:83105585。
附件:
高教研究與評估中心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