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發展報告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王慧君發布時間:2013-04-22浏覽次數:299

各部門、各學院:

  2013年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以下簡稱發展報告項目)開始申報,請各單位認真閱讀通知内容,按照通知規定的資助額度、範圍和申報條件,積極組織老師申報,确保填報信息的準确、真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由于本項目實行限額申報,學校将擇優推薦上報。

  一、資助範圍

  發展報告項目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主要資助下列重大問題開展研究:(一)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态文明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二)國家推進西部大開發、促進中部崛起、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以及列入國家戰略的經濟區、示範區、開發開放先導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三)對國家外交戰略具有重大影響的全球問題、國際區域和重要國别研究重大問題;(四)《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重大改革和發展任務所涉及的重大問題。

  具體選題請參考《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指南》(附件1)。

  二、申報條件

  發展報告項目分為建設項目和培育項目兩種,申報者隻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

  (一)建設項目的申報條件

  1.申報的發展報告名稱與項目指南基本一緻,具有連貫性,已連續公開出版2年以上。

  2.申報者須為高校在崗在編專職教師,研究團隊内外聯合,研究和編寫隊伍相對穩定。

  3.發展報告的主題突出,觀點鮮明,論據充分,資料翔實,數據準确,邏輯嚴密,方法科學,具有創新性、科學性和前沿性,前期成果得到本領域同行、實際應用部門的好評。

  4.模範遵守科研誠信和學術規範要求,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識産權等方面的争議。

  (二)培育項目的申報條件

  1.申報培育項目的發展報告,其名稱和研究領域包含但不局限于項目指南。申報者須對項目指南之外的發展報告名稱和研究領域做嚴密的論證說明。

  2.組建起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能進行長期合作的研究團隊,在申報領域具有一定的前期積累和較好的發展潛力。

  3.具有充足的研究經費和建設條件,申報者所在學校給予政策、經費和人員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發展報告項目:

  1.譯著、工具書、論文及論文集、教材、軟件、音像電子制品等形式成果。

  2.申報内容存在學風問題或知識産權争議。

  3.申報建設項目不同意統一組織出版。

  三、項目管理

  發展報告項目統一納入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按照《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實施辦法》進行管理。

  1.納入建設周期的發展報告建設項目,教育部每年資助30萬元,培育項目每年資助5萬元。第一批經費在批準立項後撥付,後續撥款視檢查評估結果确定。

  2.課題組原則上每年撰寫和出版一本高質量的年度發展報告,并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研究成果,同時完成在協同創新、專題數據庫建設和應用咨詢等方面規定的建設任務。發展報告建設項目按照“統一标識、統一封面、統一版式、統一标準”的要求,由教育部确定的出版單位負責編輯出版;發展報告培育項目自行聯系出版,不得使用統一标識和封面設計。

  3.發展報告項目實行年度檢查制度,3年為一個建設周期。期滿教育部組織專家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總體評估,決定是否繼續列入建設計劃。

  四、申報辦法和要求

  1.實行限額申報,我校申報項數為3項。

  2.《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報告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3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3.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http://www.sinoss.net)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五、申報安排和材料報送:

  1.請申報者于5月22日提交初稿3份至科研處進行初審。

  2.待确定推薦上報後,由科研處通知申報教師上網填寫申報書,教師網絡填報信息截止日期為6月2日,我校6月3日統一網上申報審核。

  3.申報者于6月6日前報送正式裝訂的紙質材料至科研處,包括《申請評審書》一式7份,有關佐證材料作為附件随《申請評審書》一并裝訂,統一用A4紙雙面印制(申報建設項目須同時報送近兩年發展報告3套),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電子文檔發至:kyc@xzit.edu.cn。

  聯系人:仇琛,聯系電話:0516-83105040。

  附件:

  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指南

  2、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報告項目申請評審書

  (附件下載

                             科研處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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