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的通知

發布者:王慧君發布時間:2014-02-18浏覽次數:282

各部門、各學院:

  根據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精神,201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已開始申報,本年度國家社科藝術學單列項目與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不能兼報,現将申報其他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申報文件和信息摘要:

  (一)相關文件:

  項目申報通知及相關參考文件,如《201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課題指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全國藝術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全國藝術科學規劃曆年立項課題彙編》等,均同時在文化部網站(http://www.mcprc.gov.cn)和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站(http://www.npopss-cn.gov.cn)發布,請申請人查詢、下載。

  (二)申報信息摘要:

  1.項目類别:本年度設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

  2.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至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至3年。

  3.申報規定:

  (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隻能申報1個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且不能作為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2個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1個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申請。

  (2)在研國家社科項目(含藝術學項目)、國家自科學項目、文化部文化藝術科學研究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結項證書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的可申請,需附證明)。

  (3)申請國家自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藝術學項目。

  (4)凡以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為基礎申請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須在《申報、評審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須在《申報、評審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别,申請鑒定結項時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6)與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

  4.申報條件:

  (1)申報重點和一般項目須具副高以上(含)職稱(職務),或具博士學位。

  (2)申報重點項目:須完成過省、部級以上同專業研究課題的負責人(需提供證明材料);

  (3)申報一般項目:須在與申報項目相關研究領域的核心期刊發表相關研究論文至少3篇(須在申報中注明論文發表的題目、期刊名稱及時間);

  (4)不具副高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的,可申請青年項目,但須兩名正高同行專家書面推薦。青年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組成員的年齡均不超過35周歲(1979年3月31日後出生);

  (5)課題組成員或推薦人必須征得本人同意;

  (6)可以吸收境外研究人員為課題組成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請;在職博士生(博士後)從所在工作單位申請。

  5.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立項:

  (1)編著或一般性的譯著;

  (2)教材編寫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編纂叢書為目的;

  (4)已立過項的選題,且此次申報論證中又無新的研究内容。

  6.申報方式:全面實行網上申報。同行專家通訊初評采用“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4000字,注明申報課題的名稱,不得出現申請人、課題組成員姓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名稱等有關信息,否則不予評審。

  二、申報工作安排:

  申請人須登錄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申報管理系統(系統路徑為:文化部網站主頁→文化科技司→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項目申報管理系統;也可直接輸入網址:http://119.255.27.41),按照有關說明注冊賬号并提交申報材料。

  請有關單位高度重視本次申報工作,認真研讀項目指南,積極宣傳發動,鼓勵跨學科申報或相關專業聯合申報,組織申報者在申報管理系統中填寫《申報書》,并于2014年3月10日前并報送1份紙質版的《申報書》(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下同)至科研處,同時将電子版申請書發送至kyc@xzit.edu.cn。

  聯系人:仇琛,聯系電話:0516-83105040。

  附件: 2014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申報公告


科研處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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