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4-28浏覽次數:661

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高校畢業生就業事關廣大學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努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現就做好2018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勵畢業生服務國家發展戰略

1.引導畢業生到重點領域就業。各地各高校要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需求,向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輸送畢業生。結合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大力開拓就業崗位。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引導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

2.促進畢業生到新興領域就業創業。各地各高校要結合建設科技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網絡強國、交通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要求,引導畢業生到高技術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就業創業。深入挖掘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創造的就業機會,在共享經濟、現代供應鍊、人力資本服務等領域拓展就業新空間。

3.鼓勵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各地各高校要加強政策支持力度,在經費資助、教學管理、就業服務等方面出台具體舉措。高校要結合人才培養特色和學科優勢,加快培養具有參與全球治理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加強與國際組織聯系,拓寬合作交流渠道。及時收集發布國際組織招聘信息,把國際組織相關内容納入就業指導教材和課程,通過開展講座報告、項目推介、組建社團等多種方式,為畢業生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提供咨詢、指導、培訓等服務。

二、引導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1.拓寬畢業生基層就業渠道。各地各高校要深入貫徹中央《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落實好基層就業學費補償代償等政策,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引導畢業生到現代種業、農産品加工、農村電子商務等一二三産業就業創業。繼續組織實施好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中央基層就業項目。鼓勵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從事教育文化、健康養老、扶貧開發等工作,到社會組織就業。

2.繼續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給南開大學新入伍大學生回信精神,加強與兵役機關協調配合,落實學費資助、複學升學、就業創業等優惠政策,共同組織咨詢周、宣傳月等活動。加強高校大學生征兵機構建設,面向畢業生、在校生及新生等群體開展宣傳動員,在高校放暑假前對體檢、政考合格的學生發放大學生預定兵通知書

3.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作用,廣泛收集發布崗位信息,辦好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等活動。省級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等,落實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降稅減負等優惠政策。高校要關心畢業生在中小微企業的成長發展,支持畢業生在小微企業進行産品研發和技術創新。

三、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1.深化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各地各高校要把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培養方案、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将改革持續向縱深推進,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有機融合,将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強化創新創業實踐,辦好各級各類創新創業競賽,着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造能力。

2.落實創新創業優惠政策。省級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貸款等優惠政策,為畢業生創新創業開辟綠色通道。高校要細化完善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彈性學制管理、保留學籍休學創業、支持創新創業學生複學後轉入相關專業學習等政策。

3.提升創新創業服務保障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快發展衆創空間,依托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等為畢業生創新創業提供場地支持。多渠道籌措資金,綜合運用政府支持、學校自籌以及信貸、創投、社會公益、無償許可專利等方式扶持大學生自主創業。建立健全國家、省級、高校大學生創業服務平台,聘請行業專家、創業校友等擔任導師,通過舉辦講座、論壇、沙龍等活動,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信息咨詢、管理運營、項目對接、知識産權保護等方面的指導服務。

四、提供全方位就業指導服務

1.優化就業精準服務。各地各高校要廣泛應用互聯網+就業新模式,通過新職業網、智慧就業等平台,根據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需求,開展精準對接服務。推動搭建跨區域、跨行業、跨類别的招聘信息服務平台,鼓勵舉辦分層次、分類别、分行業的中小型校園招聘活動,更多采用網上初選、線下面試的便捷校園招聘模式。做好在内地(祖國大陸)高校就讀的港澳台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

2.加大就業困難群體幫扶力度。各地各高校要重點幫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少數民族、身體殘疾等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好求職創業補貼等政策。要通過開展個性化輔導、組織專場招聘、優先推薦崗位、發放求職補助等方式,确保困難群體就業一個不能少、一個不能掉隊。要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

3.規範就業工作管理。各地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簽約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不準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簽約挂鈎,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協議,不準将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建立健全畢業生參與的就業狀況統計核查機制。嚴禁發布帶有歧視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嚴密防範培訓貸、求職陷阱、傳銷等不法行為,切實維護畢業生權益,确保校園招聘活動公平、安全、有序。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推動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結果互認機制,盡力避免手續過于繁瑣、重複體檢。

4.提高就業指導能力。各地各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教師的培養培訓,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充分考慮就業指導教師的工作性質和工作業績,推進就業指導教師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把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貫穿于整個人才培養體系,将課程與學科專業相融合,探索慕課等新型課程形式。要為大學生職業發展提供個性化咨詢指導。

5.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反饋作用。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就業情況統計和監測責任制,确保就業數據真實準确。不斷完善就業質量評價指标體系,按時向社會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鼓勵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與職業發展狀況跟蹤調查,推動形成就業與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院校設置、專業調整的聯動機制。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1.強化組織保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就業一把手工程,建立就業工作目标責任制,切實做到就業創業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省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就業政策,開展就業服務。高校要完善就業部門牽頭,學工、招生、教學、創業、武裝等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高校要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和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建立就業創業情況通報、約談、問責等工作制度,對工作創新成效顯著的要總結經驗、表揚推廣;對不履責、不作為的要及時糾正并要求限期整改,對發生就業率作假等違規行為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領導責任,确保政策和工作落實到位。

3.深化思想教育和宣傳引導。各地各高校要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全過程,堅持立德樹人,引導畢業生樹立科學的就業觀和成才觀。加強正面宣傳,廣泛宣傳基層就業創業畢業生典型事迹,宣傳解讀國家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努力營造有利于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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